合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恢复文化市场营业的通告
摘要: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达到营业要求条件的,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有序恢复营业。
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
根据《合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聚集性封闭场所恢复营业的通知》(合应疫领办发﹝2021﹞11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营业范围
县域内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影院。
二、恢复营业时间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达到营业要求条件的,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有序恢复营业。
三、审核验收程序
各文化经营场所在恢复营业前必须向县文旅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经合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核查通过批复后即可正常营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巡查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勒令停业。
合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日
责任编辑: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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