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学习、请销、考勤制度的通知
摘要:为了建设设学习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新形象,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合阳县文物旅游局
关于印发《机关学习制度》、《机关请销假
制度》、《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合阳县文物旅游局《机关学习制度》、《机关请销假制度》、《机关考勤制度》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
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此制度规定,制定本单位之制度。
附件: 1、合阳县文物旅游局机关学习制度
2、合阳县文物旅游局机关请销假制度
3、合阳县文物旅游局机关考勤制度
合 阳 县 文 物 旅 游 局
2014年5月7日
合阳县文物旅游局
机关学习制度
为了建设设学习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新形象,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学习时间和内容:
(一)每周一上午8:00—10:00为全局集中学习时间,主要学习政治理论、重要时事新闻、领导重要讲话、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二)每周四下午2:00—4:00为股室组织学习时间,主要学习新知识,新的法律、法规,文物保护和旅游管理等业务知识;
(三)以上学习时间,如遇其它活动冲突不能学习,经机关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二、学习形式:
取灵活多变的学习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学习日学习与业余时间学习相结合,以业余学习为主;辅导学习与研讨相结合,以研讨学习为主。
三、学习的组织及学习对象:
(一)学习由分管机关领导负责。学习计划、内容、资料及具体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学习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中层以上负责人。
四、学习要求: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1500字;坚持学用结合,每季度撰写1篇学习心得;局机关每季度办一期学习园地。
五、学习检查:
由分管机关领导负责,办公室对各股室组织学习情况及干部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登记;各分管领导对所属人员也要进行相应检查,督促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六、学习考核:
建立集体学习考勤考核制度。对无特殊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因故未参加学习者,必须及时进行补课。学习考勤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附件2
合阳县文物旅游局
请 销 假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机关请销假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文物旅游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请假程序。
请(休)假由本人填写请(休)假条。
(一)请假。填写请假条。
1. 同志请假:按照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顺序签署意见,由局长批准;
2. 领导干部请假:
(1)副职请假,由局长签署意见,组织部门办理手续;
(2)主要领导请假:按照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分管领导的顺序签署意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参加县委、县政府各种会议的,要向县委常务副书记或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请假。外出应按照规定请假和进行报备。
(二)休年假。填写合阳县干部职工带薪休年假申请表。
1. 同志休年假:分别填写“合阳县文物旅游局干部职工带薪休年假审批表”、“合阳县干部职工带薪休年假申请表”,由局长签署意见,报人社部门备案,准假后审批表、申请表交局办公室留存。
2. 职(含副主任科员)休年假:由局长签署意见,报组织部备案,将申请表复印一份交局办公室留存。
3. 主要领导休年假:按照分管县级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顺序签署意见,报组织部备案,将申请表复印一份交局办公室留存。
三、准假权限。
(一)同志请假:
1 请假1天(含1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批准;
2. 请假1天以上3天以下,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局长批准;
3. 请假3天以上,由局长签署意见,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领导干部请假:请假3天以上,由县领导批准,组织部门办理手续。
四、请假规定。
(一)假都应填写请假条并按程序审批。
(二)以请假条为准,不得口头、电话请假或者托其他人捎假。确因客观原因需要电话请假的,需经相关领导同意,回单位后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无请假条一律按旷工记。
(三)请(休)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须拿请(休)假条在办公室登记,未登记者视为旷工。
五、销假规定。
请假期满后,要按时回单位上班并及时做好销假登记。逾期不归按旷工记。
六、惩戒办法。
(一)每超假或旷工1天扣发当日工资;
(二)全年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全年累计请事假1个月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取消先进个人、模范党员、优秀公务员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交县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合阳县文物旅游局
机 关 考 勤 制 度
为了严格和完善机关考勤工作,不断加强机关纪律,进一步实现机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一)机关全体人员,工作日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局办公室由本人签到、签退。严禁由他人代签、补签。
(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时,须经机关负责领导批准,由办公室考勤负责人注明事由。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一)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上班,下午14:00--18:00上班(夏季作息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得迟到、早退。
(二)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内和在规定下班时间10分钟内进行签到和签退。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所有人员工作期间外出,必须按局机关请销假规定的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病假、产假、婚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因病连续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
(四)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脱产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的人员,需经主要领导同意持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通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实行外出报告制度。
(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公事、局领导外出要向办公室说明去向,由办公室登记后在工作人员外出去向牌上进行标注。
(二)股室负责人因公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打招呼。
(三)其他人员因公外出要向股室负责人打招呼。
(四)所有人员外出不履行报告制度按旷工对待。
五、严肃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严禁串岗、谝闲话、吸烟、打牌、下棋、干私活、上网玩游戏或看电影等影响工作事项。
(二)所有机关人员工作时间(包括节假日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六、考核办法。
(一)每迟到、早退1次扣3元;每漏签4次按旷工1天记。
(二)每超假或旷工1天扣发当日工资。
(三)全年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全年累计请事假1个月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取消先进个人、模范党员、优秀公务员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交县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采取每日考勤,下月5日前汇总、公布上月考勤结果,年终进行总评的办法。
责任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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