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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黄河湿地更有“诗意”

2019-12-19 17:29 陕西日报记者部

摘要: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何翰林说:“这个法规最大的亮点就是规定了政府要制定湿地保护名录,哪些湿地需要保护以及湿地的等级都在名录里边明确地列了出来。”

11月29日,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荔段,数只白鹭栖息在美丽的芦苇丛中。而芦苇上空,一群黑鹳正展翅翱翔。在不远处的滩涂边上,几只白天鹅则在结伴嬉戏。

让黄河湿地更有“诗意”

由于黄河、渭河和洛河穿境而过,形成了大面积滩涂、河心洲与洪泛平原湿地,渭南市的湿地面积达120多万亩。近年来,渭南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相关要求,以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改善湿地功能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出发点,扎实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渭南湿地保护面积达87万多亩

“渭南现在有1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即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北起韩城禹门口,南至潼关港口,南北长130多公里,面积达69万亩。另外,我们还建设了蒲城卤阳湖、合阳徐水河、大荔朝邑等11个国家湿地公园。”11月28日,指着墙上的地图,渭南市林业局干部郭俊刚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渭南市的湿地保护情况。

依托丰富的湿地资源,从2000年起,渭南市就积极申报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与国家湿地公园,形成了1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与11个国家湿地公园的格局,湿地保护总面积达87万多亩。以此为主体,近年来,渭南市共争取中央财政退耕还湿试点项目、中央财政湿地补助和湿地保护奖励等资金9200万元,加快湿地保护区建设,使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面积不断扩大。其中,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完成退耕还湿3.7万亩。

渭南首部地方性法规和湿地有关

2017年7月1日,《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渭南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渭南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何翰林说:“这个法规最大的亮点就是规定了政府要制定湿地保护名录,哪些湿地需要保护以及湿地的等级都在名录里边明确地列了出来。”

《条例》颁布实施后,渭南市成立了由林业、水利、环保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渭南市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统筹安排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每年这个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单位都要召开两次会议,研究讨论湿地保护的措施,为渭南市委、市政府提供湿地保护的相关建议和规划方案,全面提升渭南市湿地保护的管理水平。

目前,在渭南市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的推动下,渭南市已经制定并印发了《渭南市重要湿地认定办法》《渭南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等多个文件,为渭南市全面有效保护境内湿地资源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野生鸟类种类占全省四成以上

让黄河湿地更有“诗意”

“这是黑鹳,这是白鹭,这是灰鹤……”11月29日,大荔县林业局干部党大朋和记者一起顶着寒风走在黄河边上,“我已经在黄河边上工作8年多了,每天早上都会沿着大荔县境内的河岸巡查一遍,这里的鸟我基本上都认识。”

像党大朋这样专业的湿地保护管理人员,渭南市共有90多名。为了打造一支稳定、高素质的湿地保护管理队伍,渭南市在韩城、合阳、大荔、潼关、白水等5县(市)相继成立了湿地管理保护办公室,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同时,渭南市邀请省内外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专家,持续开展各类业务培训,2013年以来共培训600余人次。

在此基础上,渭南市制定印发了《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级联动、落实责任”的生态环境监管网格,通过抓日常巡查,抓检查督导,抓快速处置,抓目标考核,抓严肃问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最严格的保护、最严密的管控、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湿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着力消除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盲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渭南市共查处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17起,批评教育100多人次,拆除违法建筑1万多平方米。

让黄河湿地更有“诗意”

如今,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鸟类已经达到16目45科148种,占全省鸟类总种数四成以上。在候鸟越冬期间,有黑鹳、大鸨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灰鹤、大天鹅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栖息于此,鸟类数量最多时达40多万只。

责任编辑:张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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